关于在中华职业教育社官方微博开展“最美职校生”网络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有关社员单位(院校)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职业教育要“营造人人皆可成才、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”“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激励广大职教工作者,展示职业院校和职校生的良好风貌,中华职业教育社决定开展“最美职校生”评选主题活动。根据《关于在中华职业教育社官方微博开展“最美职校生”网络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社发【2019】66号)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指示精神,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,利用中华职教社官方微博,组织网民评选全国十大“最美职校生”,充分宣传展示职业教育的发展成就和职教学生风采,深入挖掘、 宣传和表彰职业院校学生先进典型,在全社会弘扬劳动光荣、技能宝贵、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,营造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,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、助力决胜全面小康贡献力量。
二、活动形式
(一)活动形式
线上线下互动,线上传播、网民互动、网络有奖评选,提升活动传播力和影响力;线下举办启动仪式、组织实施、总结颁奖,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知晓度。
(二)征集作品
文字类体裁不限,散文、叙事等形式均可,篇幅不超过2000字,文字首段要求突出特色,呈现亮点,字数控制在140字以内。个人介绍要属实,文责自负。新媒体类包含微视频、动漫、图片集等,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;图片不超过9张,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Mb,无水印。
三、活动对象
各职业院校所有在校学生。
四、具体安排
从2019年10月上旬开始至2020年5月份结束,分启动、推进和颁奖三个阶段分步实施。
(一)启动阶段
时间: 10月上旬一10月中旬,进行话题预热。
线上活动:中华职业教育社官方微博围绕活动主题,制作创意海报,发布活动信息;各院校要积极转发分享,引发广大用户关注,形成宣传声势。
线下活动:各有关职业院校举办全国十大“最美职校生”网络评选活动启动仪式。
(二)推进阶段
时间: 10月下旬至2020年4月为活动持续阶段,每6周设置一项热点话题引导网友互动讨论。
1.10月下旬一11月下旬话题:最美心灵生
线上活动:引导广大学生以图、文、视频等形式,晒出自己的最美事迹,发动网友围绕“最美心灵生”互动,全面展现职业院校中那些热心公益、乐于助人、见义勇为等心灵美的学生。11月底前对参与的学生设置投票,网络票选出前10名,同时获得参与年度全国十大“最美职校生”评选的资格。
线下活动:各职业院校广泛组织动员师生广泛参与活动。
2.2019年12月- 20201月中旬话题:最美技能生
线上活动:引导广大学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图、文、视频等形式,晒出自己传承工匠精神、勤奋学习技术技能、斩获各类技能大奖、成为技能能手等事迹,充分展示优秀成果。设置“最美技能生”网络评选,月底对网友互动参与的作品设置投票,网络票选出前10名,同时获得参与年度全国十大“最美职校生”评选的资格。
线下活动: 各职业院校广泛组织动员师生广泛参与活动。
3.2020年2月中旬一3月下旬话题:最美创业生
线上活动:引导广大学生采取各种创意传播形式,体现自己在创业中取得的实实在在成效。设置“最美创业生”网络评选,月底对网友互动参与的作品设置投票,网络票选出前10名,同时获得参与年度全国十大“最美职校生”总评选的资格。
线下活动: 各职业院校广泛组织动员师生广泛参与活动。
(三)总结颁奖阶段
时间: 2020年4月为总评选阶段,2020年5月为活功颁奖阶段。
线上活动:开展全国十大“最美职校生”网络推选,将已评选出来的学生风采进行集中展示,组织网友从中网络票选出全国十大“最美职校生”。同时在中华职业教育社网站(输入“中华职业教育社”登陆)设专栏刊载,在微信公众号全面展示。
线下活动:将网上评选与专家评选相结合,评选出最终的全国十大“最美职校生”。中华职业教育社将于5月份组织召开颁奖大会,邀请职业院校校长、知名人士和获奖学生参加。会上将邀请获奖学生代表发言,邀请中华职业教育社理事长、中央统战部、教育部相关领导出席并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。
五、奖项设置
从参与的学生作品中,根据创意、点赞、转发和评论等数量标准,对评选出的十大“最美心灵生”、十大“最美技能生”、十大“最美创业生”以及最终的全国十大“最美职校生”进行奖励。对积极组织广大师生热情参与的学校进行奖励,并邀请学校主要负责人参与颁奖活动。
六、活动参与说明
1.参赛作品(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)发送至gb@zhzjs.org,由总社组宣部统一上传至职教社官方微博。
2.网友参与互动的作品内容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主题鲜明,观点正确,情感真挚,积极向上,文字生动,制作精良,体现思想性和创新性,具有一定的传播价值。
3.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或单位原创,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和事迹真实性,不得抄袭、剽窃。最终参与“最美职校生”评选的学生事迹和资料必须经过学校盖章确认。主办方不承担包括(不限于)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,如出现上述纠纷,将保留取消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。
4.参评的展示作品,只能参与一次主题评选。
5.网友参加互动时,需关注@官博+转发后, 再参与话题互动,否则取消该作品评比资格。
6.主办方对作品有展示、宣传等处置权,不付稿酬。参赛者一旦参与互动发布作品, 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主办方的版权要求。
七、有关要求
1.院校积极组织。各有关社员单位(院校)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,举行“最美职校生”启动仪式,同时开展优秀学生风采展示活动。
2.师生积极参与。各社员单位(院校)要组织好学生积极参与,可以先组织进行初评,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送,同时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网评跟帖互动,在微博话题踊跃留言。
八、联系人
(一)中华职业教育社 于 飞 18611418762
(二)甘肃中华职业教育社 徐云卿 15193103718
甘肃中华职业教育社
2010年10月12日